2019年度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2019年度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20个职能科室、办事处,包括:外业管理科、计划指导科、项目科、信贷管理科、科技信息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稽核审计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业务受理科、六县(市区)办事处、风险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党群工作部。
决算单位构成: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有:事业单位1个,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
2019年末部门编制73个,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数66个;退休人员12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13.8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8.23万元,下降24.76%。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专项经费支出,节约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6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7.94,占99.93%;其他收入0.93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12万元,占82.66%;项目支出230.7万元,占17.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2.9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8.73万元,下降24.79%。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专项经费支出,节约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5.45万元,增长(下降)33.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专项经费支出,节约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4万元,占0.97%;卫生健康(类)支出45.24万元,占3.4%;住房保障(类)支出1272.64万元,占95.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6%。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死亡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死亡发放抚恤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2.78万元,支出决算为7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50.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调增。
6.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33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专项经费支出,节约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4.7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9.03万元。基本工资224.48万元、津贴补贴212.71万元、奖金65.41万元、伙食补助费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51万元、住房公积金72.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3万元。退休费8.81万元、抚恤金6.15万元、奖励金0.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6万元。
公用经费135.3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5.36万元。办公费18.56万元、水费0.12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取暖费3.54万元、差旅费18.38万元、维修(护)费9.75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原因为: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主要用于: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均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4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评项目支出总额的-%。
共组织对 “房屋抵押登记费”、“网络专线使用费、短信费”、“专项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保质保量有序进行,进一步为来访办事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部门自评价项目共计3个,具体如下:
a、房屋抵押登记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房屋抵押登记费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0.04万元,完成预算的79.0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严格按照每笔80元标准执行;二是房屋登记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及交款票据领取登记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现金逐笔支付方式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产权登记部门探讨直接支付结算办法。
b、网络专线使用费、短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网络专线使用费、短信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万元,执行数为28.78万元,完成预算的43.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二是提高办事效率,为来访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压缩经费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监督项目进行情况。
c、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41.78万元,完成预算的59.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来访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业务用纸零收费;二是后勤保障工作有序进行;三是保证日常办公及窗口服务质量为基本保障,节约费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压缩经费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监督项目进行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72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是减少经费开支,节约费用;比 2018年增加15.63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6.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9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未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常用项,单位需要根据功能分类科目具体使用情况,增加需要解释的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公积金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