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7-04-21 10:04:04 浏览次数: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年,也是贯彻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市的开局之年,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召开,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7年我们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惠及民生、防范风险,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黑龙江两次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和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支持。
二、 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内监督,切实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
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建设党。
1、强化主体责任。新《条例》把“主体责任”写入党纪处分条例,强调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要负主体责任。接下来的一年,我们要继续强化中心党组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担当,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对主体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划分好领导班子、各部门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好各级履责的相关要求,实现主体责任的网络式覆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一问三责,建立上下互动的链条式责任传导机制,把责任压紧压实。
2、强化责任落实。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两部法规”的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中心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落实“四种形态”,集中开展“不作为”和损害、影响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紧扣“六大纪律”,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作为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公积金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解决处理,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落实、责任考核等工作,按照部门、岗位计划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
3、强化执纪监督。没有问责,责任就会虚置。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执行“签字背书”、约谈、考评、述责述廉等制度,今年重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职责、内容和考评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方式以及完成时限,通过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
(二)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我们要结合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对驻厅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依法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完善稽核审计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贯彻落实“惩防结合,预防为主”为方针的廉政风险防控载体,进一步加强公积金提取、贷款审批过程中的预防管理,对涉及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科室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受理、核准。
(三)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1、狠抓党风政风。经过“党员纪律日”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洗礼,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反“四风”、转作风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接下来,要对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坚持落实相关规定,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的监督,继续抓住重点时间节点,以正风肃纪,严查严管的态度长抓不懈。
2、形成常态机制。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继续做好干部队伍的专题教育,将作风建设纳入日常管理,把作风状况列入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突出载体,取得实效。增强服务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促进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开展重点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小事严查,小腐重查,从严掌握执纪标准。畅通和拓宽职工群众信访渠道,回应广大群众呼声,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重点查处在公积金业务办理、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问责力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新军
副组长:刘元信、孙 佳、王 杨、李 佳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工作的承办落实由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