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务系统迁移政务云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2024-02-07 09:02:55 浏览次数:
关于业务系统迁移政务云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24年2月22日17:00至2024年2月29日23:59将公积金业务系统整体迁移至政务云机房。为确保迁移工作顺利进行,届时,将暂停市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窗口业务、手机APP、网厅、支付宝城市服务等全部业务办理渠道,2024年3月1日起恢复全部业务办理渠道。
特别提示:为避免在业务系统迁移政务云机房过程中存在在途贷款业务,自2024年2月18日起,中心各业务办理渠道,暂停受理个人贷款业务申请(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已受理的在途贷款业务,如因借款人未及时配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导致中心无法在2月22日16:30前完成抵押权证入库、放款的,涉及的相关借款人需在业务系统迁移政务云机房完成后补办公积金贷款业务。
请广大缴存单位、缴存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公积金业务。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7日
编辑:王金刚 校对:郑振尧 审核: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