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法中介代办公积金业务的警示声明
2024-09-26 16:36:17 浏览次数:
关于不法中介代办公积金业务的警示声明
近期,有部分不法中介发放“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法小广告,声称可以帮办、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收取高额的中介费, 严重扰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为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中心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中心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二、单位和个人在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缴存职工通过不法中介协助利用真实的购房材料、虚假的购房行为频繁买卖交易同一套房产的行为是套取住房公积金。一经发现将依规处置,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不法中介机构协助缴存职工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广大缴存职工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使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轻信非法宣传广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