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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2020-03-12 14:03:08  浏览次数: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19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工作暨2019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等事项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 14个科室,6个县(市)办事处。从业人员100人,其中,在编 66人,非在编3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55家,实缴单位2659家,净增单位58家;新开户职工1.01万人,实缴职工12.32万人,净增职工减少272人;缴存额17.25亿元,同比增长8.08% 。2019年末,缴存总额133.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3%;缴存余额65.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1%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 家,比上一年增加2家。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12.9亿元,同比增长6.88%;占当年缴存额的74.78%,比上年减少0.85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67.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43%。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2.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17.53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02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89万笔95.5亿元,贷款余额51.3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15%、15.58%、12.85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34 %,比上年末增加3.9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4.26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以上定期13. 2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0.9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78.34%,比上年末增加3.9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0309.36万元,同比增长7.87%。存款利息5259.2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5044.32万元,其他5.7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9772.73万元,同比增长6.73%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578.9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93.5万元,其他0.2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0536.63万元,同比增长8.95%。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77.7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12.1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46.7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12.1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498.81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707.7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54335.4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330.81万元,同比下降33.66%。其中,人员经费964.76万元,公用经费135.35万元,专项经费230.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202.14万元,逾期率2.3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5%提取。2019 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877.75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707.7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5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5.6%。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23%、下降0.22% 和增长8.0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82%,国有企业占8.35%,城镇集体企业占2.82%,外商投资企业占0.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6%,其他占3.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92%,国有企业占17.14%,城镇集体企业占4.19%,外商投资企业占1.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9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其他占2.16%;中、低收入占99.2%,高收入占 0.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77%,国有企业占11.65%,城镇集体企业占3.68%,外商投资企业占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3% ,其他占2.36%;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 0.11%。

      (二)提取业务:2019年,3.7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5.9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8.8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09%,租赁住房占1.04%);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4.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出境定居占0.23%, 其他占4.0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9%,高收入占0.9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4.0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8.86%,比上年末增加1.2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421.3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68%,90-144(含)平方米占61.71%,144平方米以上占10.61%。购买新房占68.14% ,购买二手房占31.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4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5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97%,30岁-40岁(含)占41.44%,40岁-50岁(含)占24.11%,50岁以上占8.48%;首次申请贷款占82.0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95%;中、低收入占98.95%,高收入占 1.05%。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12笔10619.9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4973.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236.35万。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3.92%,比上年增加4.9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情况

      2019年,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上限金额为14168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下限金额为2834元。

      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无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运营,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及党政廉洁情况

      1.宣传惠民利民政策,构建完备的服务窗口。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互助性职能,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通过各渠道媒介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优势,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使这项惠民利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生活,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了解享有缴存公积金的好处。

按照我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10个方面民生实事,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为目标,以“着力解决15件群众最急最忧最盼实事”为切入点,中心主要领导深入开发企业调研,到各办事处服务窗口直面职工群众,在为民解难题中守初心担使命,同时,要服务于民方便于民,并出台33项公积金办事不求人清单,积极协调力促不动产业务专线引入公积金窗口实现联合办公,全部实现“一站式”服务,形成了中心与县(市)办事处协同管理格局。

      2 . 推进优质服务,开辟“互联网+公积金”模式。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把线下办理事项全流程迁移到网上,将政务服务大厅和各办事处窗口的办理事项融进一张网,建成市、县两级连通的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全面实现了从单一事项“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一次办成”跨越,同时缴存职工可在手机APP上自行办理退休提取、购房提取、偿还贷款、对冲还贷等8项公积金业务,真正做到了为缴存职工提供零见面、零材料、零跑路、零审批的“四零”服务。升级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运用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的使用和普及,为办事单位职工提供便捷服务,实现了业务办理标准化、档案管理电子化、财务管理自动化、互联网服务移动化的“四化”服务理念。

      3. 凝心聚力,开创党政廉洁新局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以“支部争星、党员积分”活动为载体,推进公积金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并在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和先锋网分别进行报道。领导深入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对照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新期待找差距抓落实,改进服务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中心也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重点,壮大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帮扶的贫困村如期脱贫奔小康。

      加强党的政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今年中心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18次,观看专题片《丰碑》、《楷模》等宣传教育片并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表彰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联谊主题教育活动,市电视台对中心开展的系列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对中心干部职工进行廉洁自律提醒,在各科室悬挂廉政教育展版,营造廉政氛围。通过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

      新时代赋予公积金新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实的步伐,向着实现新时代公积金事业的美好愿景奋勇前进。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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