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佳住积发〔2018〕5号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现将《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8日
附件: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按照建设法治佳木斯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佳法宣组 [2018]3号)文件和中心“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特制定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起步年,也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年。今年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的“四化”目标为“总抓手”,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时效,为实现公积金法治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围绕中心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依法行政三条主线,努力提升理念、完善制度、活化方式、创新载体,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为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十九大报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宪法》、《行政处罚法》、《经济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工作安排
1.完善 “七五”普法各项规章制度,做好 “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
2.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提升全员法治意识;
3.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培训计划;
5.年内组织2次法治专题讲座,聘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或党校教授授课;
6.强化专业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持证人员要参加不少于10天的集中培训学习,并且要定期参加培训考核;
7.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法治学习。
四、培训范围和目标
中心全体人员都要积极参加本部门与中心组织的法治学习活动,强化依法行政服务理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法治工作更好的服务中心工作大局,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能力,确保中心各项目标的圆满完成。
五、 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依据《2018年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内容》和《2018年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计划表》进行。
2.在学习培训过程中,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负责,记好学习笔记,每半年写一篇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年末学法培训笔记要达到5000字以上。
3.持证人员要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参加专项培训,每次培训考核成绩达标者方可上岗。
4.县(市)办事处的法治学习,中心将通过微信工作群或局域网传送学习内容,与市区同步。
5.中心将把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学习情况及考试成绩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依据,对完不成学习培训要求和考核不达标的,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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