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现将《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按照市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工作,特制定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着力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第一动力,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为我市建成发展有质量、百姓得实惠、生态环境好、社会更文明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中心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法治宣传教育主线,努力提升理念、完善制度、活化方式、创新载体,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为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宪法》、十八大报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法律法规。
四、工作安排
1.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2.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提升全员法治意识。
3.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按上级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培训计划;
5.年内组织2次法制专题讲座,聘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或党校教授授课;
6.强化专业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持证人员要参加不少于10天的集中培训学习,并且要定期参加培训考核;
7.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五、培训范围和目标
中心全体人员都要积极参加本部门与中心组织的法制学习活动,强化依法行政服务理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法制工作更好的服务中心工作大局,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能力,确保中心各项目标的圆满完成。
六、 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依据《2018年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和《2018年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计划表》进行。
2.在学习培训过程中,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负责,记好学习笔记,每半年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体会,年末学法培训笔记要达到5000字以上。
3.持证人员要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参加专项培训,每次培训考核成绩达标者方可上岗。
4.县(市)管理部的法制学习,中心将通过局域网传送学习内容,与市区同步。
5.中心将把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制学习情况、成绩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完不成学习培训要求和考核不达标的,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4.县(市)办事处的法治学习,中心将通过微信工作群或局域网传送学习内容,与市区同步。
5.中心将把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学习情况及考试成绩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依据,对完不成学习培训要求和考核不达标的,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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